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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工商局长山城论“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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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青报讯 (记者 柴伟 实习生 刘丽华) 今日,全国工商局长会议在重庆召开,来自全国各省市区的工商局长将在重庆就依法行政展开讨论。而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,市工商局昨日透露,继制定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后,近日又出台了《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》。
这三个“工作意见”以国务院颁布的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和市政府《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》为依据,以“依法行政”、“以人为本”为总纲,围绕《实施意见》确定的建设法治工商的最终目标,强调以创新促进执法行为规范,从尊重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,提出了行政执法的新理念、新制度和新措施:在实施行政许可时,要体现对相对人的“四尊重”原则,即要尊重其人格权、意思自治权、知情权和救济权以及对“低成本、高效率”的需求,以提高行政许可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;在执法办案中,要体现人本执法、公正执法、科学执法、严格执法,通过不断创新执法办案方式和完善执法办案制度,规范执法办案行为;在执法监督中,要树立“人本监督”、“全面监督”、“责任监督”的意识,通过完善监督工作机制,创新执法主体资格管理、行政复议、同级核审、案卷评查等监督工作方式,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,做到有权必有责,用权受监督,违法要追究。
这三个“工作意见”与《实施意见》一起构建形成该局推进依法行政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“1+3”制度框架,为建设法治工商,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。
(2006年7月20日《重庆青年报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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